离职,公司刁难过你吗?
作者:熊涵 来源:罗湖人才市场 日期:2017-08-29 浏览
离职一定要提前30天通知吗?
  按照离职惯例都说要提前30天离职,但有的公司很强硬,催着你去上班,巴不得你明天就去报到!究竟要不要留足30天离职呢?
  根据罗才人力资源市场的调查,近5成的网友表示一般会提前半个月到1个月提出离职,3成网友给足30天离职期,也有1成多的网友任性地“说走就走”,可见大部分职场人士还是很懂得离职也要于人于己都给个方便的道理。
  1、与人方便,与己方便。离职就意味着将带来职位空缺,或多或少都会给公司、上司和同事带来困扰、加大工作量。因此,尽量留出充分的时间进行工作交接和指引,为他人接手工作提供便利。有些行业圈子很小,口碑传播速度很快,规范操作避免日后落下隐患。
  2、表现出职业风范。对于离职,成熟的职场化做法是:首先让上司知道,如有时间且和上司关系融洽,还可以作一次商谈,让上司知道你的离职原因,同时交代清楚手头的工作;然后告知同事,最后让客户知晓,确保同事和客户不会因为你的离开而让正常的工作运作节奏受阻。
  3、规范离职。罗才人力曾在《关于劳动合同,你可不能吃亏》一文中再三提醒求职者,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条要求劳动者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告知单位自己要辞职,这是法律对于劳动者离职的最低要求,因此我们不建议“说走就走”。如果有难处,可以和公司方协商,在交接好手头的工作后再走。而如果公司故意刁难,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阻止你在书面通知三十日以后不让你离职。